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分析与归档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6-29 阅读:

学生如果对成绩有疑问,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寒暑假期间公布成绩的,以新学期开学之日起计算)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由学生所在学院联系开课学院复核。开课学院须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学院主管领导和学生本人。如教师成绩评定或登录有错误,应予更正,更正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成绩更正模块提出申请,教学秘书和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教务处有关工作人员复核后处理。